关于做好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有关单位:
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,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33号,见附件5),决定开展2017年度“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博新计划”)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内容
“博新计划”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,瞄准国家重大战略、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,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,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,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,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。
“博新计划”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。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。
二、申请条件
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,并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。
(二)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,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(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)。
(三)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1周岁。
(四)“博新计划”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详见附件1。
(五)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,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。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“博新计划”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(附件2)。
(六)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。
(七)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。2017年2月2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“博新计划”信息系统进行填报。
(二)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。以下材料各准备3份。
1.纸质申请书。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,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。
2.身份材料。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、毕业证复印件;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。
3.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。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、专著、专利或奖励等,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,但总数不超过3个。其中:论文提供全文,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,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。
4.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、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(可登录“博新计划”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)。
(三)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
1.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“博新计划”信息系统,网上提交申请书;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、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。
2.将“三(二)”中的材料按照1-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3册,于2017年3月10日(星期五)前上交至各二级单位(二级单位博士后工作秘书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,请勿直接邮寄至学校博管办,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经由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再交至学校博管办)。
(四)二级单位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
二级单位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须认真审核材料,其中1份《申请书》由二级单位博士后工作负责人(院长或副院长)签字、加盖二级单位公章,其余2份材料无需二级单位签字盖章。
填写本单位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(附件3),加盖二级单位公章,一式一份,与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(一式三份)一并于3月10日(星期五)前上交至学校博管办。
四、其他
(一)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博士毕业专业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、不得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。
(二)资助工作时间安排。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,2月20日后可网上提交申请材料;学校审核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17日;专家评审时间为4月中旬;获选结果拟于5月上旬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。
(三)学校对“博新计划”入选者的资助经费单独立账,代为管理。其中,40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从“博新计划”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,核发24个月;20万元的博士后科学基金按照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》第21条的开支范围列支,不限定各项费用的支出额度。
(四)请各二级单位着力做好宣传工作,动员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“博新计划”。
五、学校博管办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老师
电话:020-85217886
传真:020-85213352
Email:316liuhao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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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510631
附件: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通知附件
九游官网网页版登录博士后管理办公室
2017年1月12日